近年来,大量国内人仕于香港成立香港有限公司,都会为香港有限公司申报利得税的程序感到疑惑,缺乏一个正确及完整的槪念。根据香港法例第一百一十二章税务条例,香港税务局有权向任何香港注册之有限公司发出利得税报税表,并要求公司董事向税务局申报公司所得利润及任何有关之财务资料。那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香港公司报税。
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:一种是零申报,一种是核数报告。
DORMANT A/C(零申报 /业务不活跃审计报告),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、没有购买任何物业、资产;
2、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(银行月结单);
3、没有经营任何业务(包括香港本地业务和海外业务)。
AUDITOR"S REPORT(核数师报告)
《香港公司法》规定: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,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。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。
香港公司报税时间:
新注册的香港公司,一般要求最晚在第18个月开始报税。
假设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8日,我们建议选择埋数年:2007/10/18-2009/3/31,跟随政府的财政年度(一共两个理税年度,即每年的12/31至次年1/1和3/31至次年4/1),这样今后每年的香港税务申报都会较方便;一旦选定了埋数年度,以后都要在每年的4月份进行税报申报。
上述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“香港公司报税”,如果大家需要代理报税的话,可以随时联系我们金兔国际来代办。我们金兔国际有非常的专业团队,定会让大家满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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